第一人稱,日記形式書寫
閩南方言、台灣話、台灣國語
2010年11月15日 天氣…有點悶
媽媽在小時候常跟我說:「阿律~如狗有陌生倫要給尼糖果帶尼走,尼千萬不能傻傻的跟倫走嘿!」
用著台灣國語說的這句話,我至今仍深信不疑。
因為我忘不了媽媽那時候說這句話的表情和捏著我雙頰的手,我相信我如果幹了這種蠢事,回家絕對少不了皮肉痛。不過我現在卻幹了一件更蠢的事…
我竟然…竟然……將一個自稱『月見神』的小精靈給帶了回來!!!!!!
此刻我的臉堪比孟克名作-吶喊,勝過上個禮拜被籃球K到的阿比(某同學),連白居易被貶至江洲的那種哀傷都比不過我。
時間回溯到前幾天,我久違的月見冰………
就在那時那刻,我的湯匙正要戳下去的時候,一股力量將我的湯匙箝制住,我猛一看,小精靈雙手夾住我的湯匙雙腳一前一後蹲馬步,兩頰鼓了起來,一看就知道是用了猛力…
「你…」我很久沒嘗過結巴的滋味。
「給‧我‧拿‧開!」小精靈滿臉通紅,就像快炸開的番茄,彷彿還在冒著煙。
「不要!」
「嗯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我‧可‧以‧幫‧你!」
「幫什麼?」
「追‧女‧孩!!!!!!!!」力量即將用鑿說話聲也跟著爆表。
這個音量之大隔壁桌紛紛側目看向了我,「不…不好意思,沒事!沒事!繼續吃,繼續吃。」
我低頭裝沒事吃著旁邊的牛奶冰,感覺到臉頰有點燙。
「肖年欸,害羞吼!!!瞧你臉都紅了。」小精靈一臉壞笑戳著我發燙的臉頰。
「誰…誰叫你要講這麼大聲。」
「哼!是誰拿著湯匙想要戳死我的!?!?我這樣講是客氣了!」
「你想要怎麼幫我?」
「咦?」
「咦什麼咦,你剛剛說的忙啊!」不時眼神左飄右瞄,看看有沒有人在看這邊。
「欸?你還真的沒有女朋友喔?!」小精靈此話一出,我真想用頭直接往下敲毀了這碗冰也不願承認這個事實。
我眼神死的看著小精靈,他回了我一個奸巧的眼神,「安啦!這種小事包在我身上,不過我因為某些原因現在我無法回家,在這段期間你就必須照顧我!」
不太想耶…好麻煩。
「這麼不甘願喔,那我要大叫囉!」
「欸、欸,好啦!我答應你。」再讓他這麼一叫,我男人的自尊往哪邊放。
「那你可以先旁邊站一點讓我吃完這碗冰嗎?」蛋黃還健在,冰都快融光了。
小精靈輕巧的跳出碗公,走到我面前席桌而坐。
終於可以暢快的將蛋黃給攪散了,我愉悅的吃了起來,三兩下那碗冰就被我通通收到肚子裡,我給了錢不忘把小精靈放在我外套胸前的口袋裡,我也只想得到要這樣帶走他。
帥氣的跨上我的小咩咩,戴上安全帽開心的發動了車。
騎到一半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,所以我開了口…「小精靈,你是小蘿莉嗎?」
「不是叫你要叫我『月見神』嗎?還有…我是男的!!!!!!!!!!!!!」
小精靈卯足全力的吼叫整張臉再度跟番茄一樣,而我卻受到了打擊。
竟然…是個帶把的!!!!!!!!!!!!!!!!!!!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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